一、船舶構造船舶是海上運輸的工具。船舶雖有大小之分,但其結構的主要部分大同小異。船舶主要由以下部分構成:
(一)船殼(Shell)
船殼即船的外殼,是將多塊鋼板鉚釘或電焊結合而成的,包括龍骨翼板、彎曲外板及上舷外板三部分。
(二)船架(Frame)
船架是指為支撐船殼所用各種材料的總稱,分為縱材和橫材兩部分。縱材包括龍骨、底骨和邊骨;橫材包括肋骨、船梁和艙壁。
(三)甲板(Deck)
甲板是鋪在船梁上的鋼板,將船體分隔成上、中、下層。大型船甲板數可多至六、七層,其作用是加固船體結構和便于分層配載及裝貨。
(四)船艙(Holds and Tanks)
船艙是指甲板以下的各種用途空間,包括船首艙、船尾艙、貨艙、機器艙和鍋爐艙等。
(五)船面建筑(Super Structure)
船面建筑是指主甲板上面的建筑,供船員工作起居及存放船具,它包括船首房、船尾房及船橋。
二、船舶種類
海上貨物運輸船舶的種類繁多。貨物運輸船舶按照其用途不同,可分為干貨船和油槽船兩大類。
(一)干貨船(Dry Cargo Ship)
根據所裝貨物及船舶結構、設備不同,可分為:
1.雜貨船(General Cargo Ship)
雜貨船一般是指定期航行于貨運繁忙的航線,以裝運零星雜貨為主的船舶。這種船航行速度較快,船上配有足夠的起吊設備,船舶構造中有多層甲板把船艙分隔成多層貨柜,以適應裝載不同貨物的需要。
2.干散貨船(Bulk Cargo Ship)
干散貨船是用以裝載無包裝的大宗貨物的船舶。依所裝貨物的種類不同,又可分為糧谷船(Grain Ship)、煤船(Collier)和礦砂船(Ore Ship)。這種船大都為單甲板,艙內不設支柱,但設有隔板,用以防止在風浪中運行的艙內貨物錯位。
3.冷藏船(Refrigerated Ship)
冷藏船是專門用于裝載冷凍易腐貨物的船舶。船上設有冷藏系統,能調節多種溫度以適應各艙貨物對不同溫度的需要。
4、木材船(Timber ship)
木材船是專門用以裝載木材或原木的船舶。這種船艙口大,艙內無梁柱及其它妨礙裝卸的設備。船艙及甲板上均可裝載木材。為防甲板上的木材被海浪沖出舷外,在船舷兩側一般設置不低于一米的舷墻。
5.集裝箱船(Container Ship)
集裝箱船可分為部分集裝箱船、全集裝箱船和可變換集裝箱船三種。
(1)部分集裝箱船(Partial container ship)。僅以船的中段部位作為集裝箱的專用艙位,其他艙位仍裝普通雜貨。
(2)全集裝箱船(Full Container Ship)。指專門用以裝運集袋箱的船舶。它與一般雜貨船不同,其貨艙內有格柵式貨架,裝有垂直導軌,便于集裝箱沿導軌放下,四角有格柵制約,可防傾倒。集裝箱船的艙內可堆放三至九層集裝箱,甲板上還可堆放三至四層。
(3)可變換集裝箱船(Convertible Container Ship)。其貨艙內裝載集裝箱的結構為可拆裝式的。因此,它既可裝運集裝箱,必要時也可裝運普通雜貨。
集裝箱船航速較快,大多數船舶本身沒有起吊設備,需要依靠碼頭上的起吊設備進行裝卸。這種集裝箱船也稱為吊上吊下船。
6.滾裝船,又稱滾上滾下船(Roll on/Roll off Ship)
滾裝船主要用來運送汽車和集裝箱。這種船本身無須裝卸設備,一般在船側或船的首、尾有開口斜坡連接碼頭,裝卸貨物時,或者是汽車,或者是集裝箱(裝在拖車上的)直接開進或開出船艙。這種船的優點是不依賴碼頭上的裝卸設備,裝卸速度快,可加速船舶周轉。
7.載駁船(Barge Carrier)
又稱子母船。是指在大船上搭載駁船,駁船內裝載貨物的船舶。載駁船的主要優點是不受港口水深限制,不需要占用碼頭泊位,裝卸貨物均在錨地進行,裝卸效率高。目前較常用的載駁船主要有拉希型(Lighter Aboard Ship,縮寫為LASH)和西比型(Seabee)兩種。
(二)油槽船(Tanker)
油槽船是主要用來裝運液體貨物的船舶。油槽船根據所裝貨物種類不同,又可分為油輪和液化天然氣船。
1.油輪(Oil Tanker)
油輪主要裝運液態石油類貨物。它的特點是機艙都設在船尾,船殼衣身被分隔成數個貯油艙,有油管貫通各油艙。油艙大多采用縱向式結構,并沒有縱向艙壁,在未裝滿貨時也能保持船舶的平穩性。為取得較大的經濟效益,二戰以后油輪的載重噸泣不斷地增加,目前世界上的油輪載重噸位已達到60多萬噸。
2,液化天然氣船(Liquefied Natural Gas Carrier)
液化天然氣船專門用來裝運經過液化的天然氣。
三、船舶噸位(Ship|s Tonnage)
船舶噸位是船舶大小的計量單位,可分為重量噸位和容積噸位兩種。
(一)船舶的重量噸位(Weight Tonnage)
船舶的重量噸位是表示船舶重量的一種計量單位,以1000公斤為一公噸,或以2240磅為一長噸,或以2000磅為一短噸。目前國際上多采用公制作為計量單位。船舶的重量噸位,又可分為排水量噸位和載重噸位兩種。
(二)排水量噸位(Displacement Tonnage)
排水量噸位是船舶在水中所排開水的噸數,也是船舶自身重量的噸數。排水量噸位又可分為輕排水量、重排水量和實際排水量三種。
(1)輕排水量(Ligth Displacement),又稱空船排水量,是船舶本身加上船員和必要的給養物品三者重量的總和,是船舶限度的重量。
(2)重排水量(Full Load Displacement),又稱滿載排水量,是船舶載客、載貨后吃水達到載重線時的重量,即船舶限度的重量。
(3)實際排水量(Actual Displacement),是船舶每個航次載貨后實際的排水量。
排水量的計算公式如下:
排水量(長噸)=長*寬*吃水*方模系數(立方英尺)/35(海水)或36(淡水)(立方英尺)
排水量(公噸)=長*寬*吃水*方模系數(立方米)/0.9756(海水)或1(淡水)(立方米)
排水量噸位可以用來計算船舶的載重噸;在造船時,依據排水量噸位可知該船的重量;在統計軍艦的大小和艦隊時,一般以輕排水量為準;軍艦通過巴拿馬運河,以實際排水量作為征稅的依據。
2、載重噸位(Dead Weight Tonnage,縮寫為D.W.T.)
表示船舶在營運中能夠使用的載重能力。載重噸位可分為總載重噸和凈載重噸。
(1)總載重噸(Gross Dead Weight Tonnage)。是指船舶根據載重線標記規定所能裝載限度的重量,它包括船舶所載運的貨物、船上所需的燃料、淡水和其他儲備物料重量的總和。
總載重噸=滿載排水量一空船排水量
(2)凈載重噸(Dead Weight Cargo Tonnage,縮寫D.W.C.T.)。是指船舶所能裝運貨物的量大限度重量,又稱載貨重噸,即從船舶的總載重量中減去船舶航行期間需要儲備的燃料、淡水及其他儲備物品的重量所得的差數。
船舶載重噸位可用于對貨物的統計;作為期租船月租金計算的依據;表示船舶的載運能力;也可用作新船造價及舊船售價的計算單位。
(二)船舶的容積噸位(Registered Tonnage)
船舶的容積噸位是表示船舶容積的單位,又稱注冊噸,是各海運國家為船舶注冊而規定的一種以噸為計算和丈量的單位,以100立方英尺或2.83立方米為一注冊噸。容積噸又可分為容積總噸和容積凈噸兩種。
1.容積總噸(Gross Registered Tonnage,縮寫為GRT)。
又稱注冊總噸,是指船艙內及甲板上所有關閉的場所的內部空間(或體積)的總和,是以100立方英尺或2.83立方米為一噸折合所得的商數。
容積總噸的用途很廣,它可以用于國家對商船隊的統計;表明船舶的大小;用于船舶登記;用于政府確定對航運業的補貼或造艦津貼:用于計算保險費用、造船費用以及船舶的賠償等。
2,容積凈噸(Net Registered Tonnage,縮寫為NRT)。
又稱注冊凈噸,是指從容積總噸